谢赫·穆罕默德·哈比卜·尔里米 著
认知讨喜爱的可嘉(مستحب)的解释
正统派必须对讨喜爱的解释有认知。讨喜爱是低于加遵的圣行、讨真主喜爱的行为。就像宰牲节礼尔德、穿新衣服、早上不吃饮封半天斋至拜后、用古尔邦的肉开斋,修桥补路,解除别人的困难,修理清真寺,建立避难所,自愿的施舍,底格勒(晡礼)前的一些副功拜,霄礼主命拜前的四拜副功拜,尔德节的呼图白之后的四拜副功拜,睡觉前加遵的小净,主麻、尔德、白拉提、盖德勒、尓麦里前的大净,阿拉法特(عرفة)日或主麻日的封斋,在穆圣e时光坚持放弃一些功修而行善,先贤讨真主喜爱的一些行为,穆圣e所夸奖的但穆圣e未做过的功修干办和喜悦的功修干办,都定为讨喜爱的。
一、正统派将讨喜爱归为三类
(一)穆圣e曾经干过,但是后来没有再干的行为;
(二)穆圣e曾鼓励夸奖过,但穆圣e未做过的事情;
(三)先贤们所喜爱的行为。
这些行为,遵行它有回赐,放弃它无拿问、无罪刑,放弃了也不会产生罪恶。
二、讨喜爱的四个部分
(一)可嘉(讨喜爱的)(مستحب)。是为了讨真主的喜爱,讨穆圣e的喜爱的行为。
(二)(加遵的)嘉义(مندب)。在功修的范围之内,多行一些善功,多做一些有益于人道和天道的事情。
(三)礼节性的(ادب)。
(四)余功(نفل)。在剩余的时间里讨喜爱的行为,或者人们在喜爱里边挑选的一些讨真主喜爱、使人们有好评的行为。
凡是立法的人喜欢挑选的如加遵(مندب)的一些讨喜爱的行为。比如宣扬美德,对美好德性的表扬,对人们的夸奖,叫人们学习他的善行以及像他一样功修的行为、语言都属于加遵的余功的讨喜爱,不属于圣行的讨喜爱,正统派对这些功修干办也不轻易地放弃。
三、正统派遵行的标准是五件事并重,不放弃一件
五件主要的事情是:
(一)主命(فريضة),必须遵行;
(二)应当(واجبة),必须遵行;
(三)圣行(سنة),在能力之内遵行;
(四)讨喜爱(مستحب)的行为。是在挑选中遵行,能遵行的遵行,不能遵行的没有罪过;
(五)礼节(ادب)性的讨喜爱的行为。
这五件事要同等重要,不能轻易地放弃一件,这才符合正统派的认知和遵行。有意放弃和轻视一件的人,层次不同有不同的判断:放弃主命,不单受拿问,受考问,还要受罪刑;放弃应当,可能受到拿问也可能受到罪刑,也可能只受到拿问而不受到罪刑;放弃了圣行,得不到真主的喜爱、穆圣e的喜爱,甚至背离伊斯兰的道路;放弃了讨喜爱,不能得到真主的喜爱,也不能得到穆圣e的相助;放弃了礼节,就失去了这五件事的根子。一位阿訇遵行、学问很好但没有礼节,见老骂老见小骂小,把人都得罪了,这样的阿訇起不到应有的效果,而另一位阿訇遵行、学问一般,但他的礼节很好,得到了人们的喜爱,人都会把他作为学习的榜样。因此,五件事同样重要,同时遵行,而且要注意礼节,凡不注意礼节的人要小心失去了正统派的根子和外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