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赫·穆罕默德·哈比卜·尔里米 著
什么是正统派穆斯林的信仰
正统派·圣行派·大众派是由穆圣(平安吉庆在他上!)、四大索哈伯一直传承下来的信仰,即继承的伊玛尼。
一、信仰要素
传承的信仰(伊玛尼)有三个要素:
(一)心中诚信;
(二)口舌承认(招认);
(三)身体力行。
不属于传承的信仰在第三个要素上跟正统派的判断有出入,即对第三个要素加以否定。他们认为只要心中诚信、舌肉招认即可,身体力行与否无所谓,或不提身体力行,或是减少身体力行方面的份量。
在正统派的苏菲和正统派的艾海里·逊奈提·外哩·哲玛尔提的传承里强调的是三个要素,而非两个。
心中诚信是第一个条件,即心中诚信真主的实在、实存、实有、独一无二、无始无终、永生不灭、全能万事。这个观点就是指在真主赐予的一切恩典以及在万物中,真主都是全能的主。正统的观点认为野比劣厮是万能的,而真主是全能的。全知、本听、本观、为所欲为、意所欲为、叫有就有、造化万物、创造生死、造化万有、无中生有等德性归结在全能的真主上,所有的一切是由实在、实存、实有的真主造化以后,才是新生的存在。这是认识中的一个根本的观点。
二、长存永恒、不朽的认识(即真主的尊名、德性的数一品的认识)
在数一品的认识里,真主长存永恒,是不朽的(所有被造物都不是长存的、永恒的,都会朽坏);使人类贵,也使人类贱;设立(造化)了万物以后,必定也是毁灭万物的(万物有寿命);赐予恩典之后可以收回,可以在各种行亏上加以还报;真主多恕饶而且征服一切,是优胜的主。
全信真主的所有数一品的尊名、德性,是正统派强调的第二点。对于真主的独一(真一)品和数一品这些尊名德性都要完全相信,没有任何怀疑。同时真主的调养品的尊名也必须承认,即真主在造化里面也确实存在。独一品也叫真一品,即真主独有的、任何一个被造所不能具有的(如独一无二、全能万事等等德性是真主独有的)。数一品是在数字的增加和减少上,在被造的人类里代理的显现。调养品是真主散发他的恩典的尊名、德性,这些调养品在人类上有一些显现,可以出现一些类似的行为。如调养:真主可以调养人类,人类可以饲养动物。这些虽然是相近似的,但不是一样的。在所有显现中强调了真一品的尊名德性、数一品的尊名德性和调养品的尊名德性,所有的尊名德性都是真主本然里的显现。一旦有显现,就是显迹,所有显迹就是真主实存、实在、实有的明证。
承认了以上所述,就做到了全信、诚信,即肯定(اثبات)了一切德性,属于艾海里·逊乃提·哲麻提的信仰的根基。
三、全信真主的否定性(نافی),一切德性绝不是偶性
万物都有相对的,真主绝无相对、无如何、无晨夕(无时间限制,是永恒的),这些是物质不具有而真主独具有的。有些在真主上不存在,比如相对、相似(即没有一个是跟真主相似的),没有比拟、如何、相对、偶性,这些物质的被造德性是属于否定的,在真主上是不存在的。
真主不是由物质或原子等构成,在德性中不具有被造的组成和规律。因为真主无形象、无限制、无方位、无分割、无部分、无尽限,也不能用数学或数量来计量。这些特征在中国本土的传统伊斯兰里用很简单的话进行了高度概括:“大而无外,细而无内,无所不在而不入其中,无究竟、无如何、无方位。”
四、正统派穆斯林伊玛尼的组成里要承认:真主超绝万物、伟大无比,不以任何种类属性形成规律来限制。
所谓的限制都是在被造的万物的规律里面所形成的。真主无所不在但又不入其中,不属于任何位置,也无晨夕(没有时光的限制,没有其他相对的或者是其他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来限制);真主不生也不被生,无相对无伴侣,更无有能力与他匹对的,无一物与他相似,没有比拟;真主是自立的,也无依附,与被造的万物是不相一致的,任何的缺陷(万物都有一定的缺陷)都与真主无干。这样就是全信了真主的本然,真主的尊名和一切德性是永恒的而且是永存的,真主是无始无终的(所有的万物、被造都有一个开始,且必有一个终了)。一切生物在被造之前是不存在的,真主造化的最后一物,也是最奥妙的就是人类。新生的和可能的是在真主的造化之下所发生。
对任何迹象都不能以真主来肯定和结论,对个人的肯定和结论是可以的,但是以真主来做肯定或做结论在正统派里是不允许的。一切事物都在真主的全知之中,人不可能全知,所有的事情都显现真主的全能,而人是无能的,万事都出现在真主前定的意志里面。
关于前定,正统派将其分为两个部分:一个是哲俩里(جلال)的前定,即尊威的前定,这种前定没有选择;另外一种是哲玛里(جمال)的前定,即全知的前定,在这里选择是存在的,但是选择的结果仍然是在真主的预知和前定之中显现。
五、传承正统派的穆斯林,在心中永远地肯定和无限地否定是为了证明:没有任何一物可以相似于真主,真主没有任何的比拟(即没有相似的、相比的东西)。这是一个明显的信念。
全信汇总在八个永恒的德性的承认中,即:
(一)真主是全知的,没有一个可以全知;
(二)真主是全能的,没有一个可以全能;
(三)真主是永活的,没有一个生命可以永活;
(四)真主是本听的,万物以及被造的人类不可能是本听的;
(五)真主是本观的,万物不能有本观;
(六)真主有自己的意志,万物等被造的意志不可能代表真主的意志;
(七)真主是有语言的,《古兰经》以及历史上降下的经典都是真主语言的一个显现;
(八)真主是创造的(创造分为初造和再造),真主是叫有就有的主。
从内里提醒:在正统派穆斯林的信仰里,真主是监察的主、洞察的主,正统派的穆斯林应以真主的八个永恒的德性自省其身,要承认和招认真主无数的能为和一切德性:造化,慈悯,真主的再造赋予规律性(创制的规律),叫活就活、叫死就死(即真主赋予生死)。这些都是来自真主本然(从真主固有的本然之中被真主所造化,显现出来的万物的规律和真主的意志),创造、造化是真主显现能为的源头。
全信真主“真一”(احدية)的一切德性中,具体的要求是:否定一切非主、一切被造绝对不是主宰,并肯定万物都是真主所创造的,是显现真主实存、实在、实有的一个证据。如:真主是至高无上的主,万物里面没有一个是至高无上的;真主是清净无染的主,在万物里面没有清净无染的;真主是圣洁无暇的,万物都有一定的缺陷、瑕疵;真主是独一无二的,万物被造都有相对,即偶性。全信真主“本来就有”的肯定性的一切尊名,正统派以此把真主的尊名——本听、本观、全知、洞察等全信为一个组成部分,没有任何怀疑。
六、真主“调养品”的尊名(الربانية)在正统派穆斯林里,是把人类作为真主的代理者,把人类所显现的、能够做到的能为作为真主的能为的显现(即真主调养品尊名德性的显现),不能通用于伟大的真主。如有人说:“我挣钱,我养活你”。其根本是赐衣禄的真主,所有的衣禄都是来自于真主,人只是一个赛拜布,是真主使人活、使人死。代理者中有一些可以做到叫一些人活、叫一些人死。如法热纳问穆萨圣人:“你的主是什么主?”穆萨圣人答:“我的主是叫人活、叫人死的主。”他说:“我也是可以叫人活、叫人死的。”他就把一部分奴隶杀了,一部分放赦了。像这种行为是伟大真主能为在代理者中的一种显现,只是一个权力的显现,而不是权柄的显现,这些都是属于暂定性的。当法热纳还是国王的时候可以做到这些,但当真主将他的权力取消后,他就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权力和能力,他在被造中只是一个代治者,显现的是真主的能为和真主实存、实在、实有的证据。
提醒:必须在教法学家论证地允许后才能对一些事情作定论,而不是自以为是地随便定论。
七、承认和诚信真主的伟大
要承认和诚信真主的伟大,就要肯定全信真主的一切尊名德性都是无始无终的。在原来就有的认识里面,真主是永恒的、古有的,不是新生的、被造化的,而是本来就具有的,在造化万物和人类之前真主就是造化之主,意志早就存在。真主在造化万物和人类之前,能为已经显现,这是真主本然的一个证实,是真主实存、实在、实有的证据。因为有真主的意志,造化了万物,最后的、最神奇的、最奥妙的就是代理的人类。真主原本就是造化万物的主,原本就是普慈、独慈之主,原本就是本知之主,是全能之主。所有正统派的穆斯林都完全承认真主的大能(能为),真主的德性是无始的,本然的语言也是无始的,真主的能为是显示在无始的德性里,人类所显现的能力和行为是被造对真主能为的一些显现,只是证明真主的实存、实在、实有。所以“见一物就见到真主实存、实在、实有的证据”,在此情况下,当人认识了自己之后,也就认识了真主。真主能为在被造中显现,是因为有一个原有的、无始的真主的意欲在里面,而不是被造者自己的主张所能新生出来的。凡是断言“真主的能为是受造的”,认为“新生之人类可以自由的主宰一切”,或者对此迟疑不决的人,都属于怀疑者。
在显现中,造化的主和我们被造的人类之间有两个关系:真主是造化的、权柄的,而人只是真主能为的显现;真主的本知不是以人类的心、思维推理来判断和决定,全知是以真主的大能而不是以人类的眼睛、鼻子、耳朵等五官或者以任何工具来知道的,而人显现任何一种事情时必须要使用工具,而且要以五官以及思维、思考、推理、判断这些东西来显现。真主不用眼可以观看,不以耳朵可以听,不以口可以说,不凭心情而能显现意志。在所有被造里,所有意志实际都是在真主前定的本性中的显现,是显现意所欲为、为所欲为、叫有就有的真主对人类造化的一种奥妙和奇迹,也就证明了真主的实存、实在、实有。真主能为、尊名、德性的显现不需要任何工具,也不需要任何助手,也不需要任何相助的人,在真主原有固有的、无始的德性中就显现出真主所有的能为,显现出真主的造化,显现出相对的被造物的有限、相对、偶性和有需求(没有一个被造物不依存、不需求)。所以万物的存在都有缺陷,人类是显现出真主的能为,有求于他物,有求于工具,而真主是原有的、无始的、完美的、自存的,是本然的显现(真主的能为是在本然里面显现出来,是在权柄之中显现出来)。所以正统派在认识上首先是心中诚信,然后舌肉招认,之后自然显现出身体的力行,身体力行是全信真主之人的一个表现。正统派穆斯林的信仰中强调了:表里如一、心口如一、言行如一,即意念言行必须一致。这种意念在正统派就是一个当然存在的正信,因为真主说:“信道的人们啊!为什么你们只说不做?”(61:2)如果只是心中诚信,舌肉招认,但没有身体力行,就落在了真主说的“光说不做”的范围。
这就体现了正统派伊斯兰信仰强调的心中诚信、舌肉招认和身体力行三个要素是符合于《古兰经》明文的。